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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旅游局印发《赴港旅游须知》

作者:未知    文章来源:江苏省旅游局信息中心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0年08月09日

近日,在香港发生的内地游客遭强制购物及行程安排不当的事件,备受社会关注。昨天,省旅游局为此专门制定了《赴港旅游须知》(以下简称《须知》),提示游客赴香港旅游时理性消费、合理维权的注意事项,以减少或避免旅游消费纠纷的发生。

江苏省旅游局强调,各市旅游局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《须知》内容,使旅游消费者广泛知晓赴港旅游的注意事项,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赴港旅游产品。各旅行社在销售和经营赴港旅游产品时,应主动向旅游者宣传《须知》内容,并将《须知》附于旅游者的出境旅游合同条款内,供旅游者阅读。各市旅游局应加大出境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,加强赴港旅游团队管理工作,强化领队职责,规范赴港旅游市场。

从江苏省旅游局获悉,游客赴香港旅游要选择有出境旅游资质的旅行社或其代理社,并货比三家,避免因选择过低价格的旅游团而产生质量纠纷。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出境旅游合同,在合同中明确香港地接社的名称、地址及电话号码,以及旅游行程、景点、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、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、双方的权利义务、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。如接受自费项目,则必须标明项目名称、价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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